比賽規則
- 除第1、第2、第21至26及第60至67組,所有參賽者之年齡及國籍均不受限制。詳情請查閱「比賽組別及曲目」一欄。
- 參賽者可同時選擇參加多於一個組別之賽事,但必須以獨立申請表格填寫。每份申請表格只接受填寫一個組別之賽事。
- 所有中國及澳門之參賽者必須先參加當地賽區舉辦之初賽。
- 所有海外賽區之參賽者必須提供鋼琴老師的推薦信,連同申請表格一併交回,作為初賽遴選之用。
- 初賽結果將於即日公佈,並於二十天內以書面形式作核實通知。而所有海外參賽者則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或之前,以書面形式通知。
- 參賽者必須於比賽開始前十五分鐘到達比賽場地,辦理登記手續。
- 所有已列明年齡限制之組別,參賽者必須攜帶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或旅遊證件,以便比賽場地之工作人員作年齡之核實。協奏曲之伴奏者則不受此限。
- 參賽者於比賽當日不可穿著制服或校服。
- 賽事委員會有權隨時更改比賽時間表。如遇上由教育署發出因惡劣天氣或其他特殊原因而需要停課之指示,所有當日舉行之賽事將會全部取消,直至另行通告。
- 對於評審委員所作出之最終比賽成績,任何人均不得異議。
- 評審委員有權於比賽中途終止參賽者的演出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
- 如參賽者之演出超過法定時限,評審委員有權終止參賽者之演出。
- 所有與評審委員會之成員有任何親屬或師徒關係之參賽者,必須於申請表格內列明 ; 而該評審委員則不司參與該賽事組別之評審工作。如有違規者,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。
- 所有樂譜之影印本均不得於比賽中使用。
- 任何人士不得於比賽場地內進行攝影、錄音或錄影。一切錄像版權均屬賽事委員會所有。
- 所有在場人士均需小心看管個人財物。如有任何遺失,賽事委員會均不會負責。
- 已繳交之報名費將不獲退還,亦不得轉讓他人或轉作另一項比賽之費用。
- 如參賽者的演出未達到賽會所規定的水準,賽事委員會將不會頒發任何獎項名次及該名次之獎品。
- 參賽者所填報之資料必須屬實。如有違規者,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。所有資料只會作比賽之用。
- 參賽者如有違反任何比賽規則,賽事委員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- 此份報名表格及比賽規則分別以中、英文擬成,若內容上有任何差異,則以英文版本為準。
- 主辦機構有權修改比賽規則,若有任何修改,恕不另行通知。
- 所有比賽者的評分紙、證書之領取地址及日期請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五日起參閱本會網站 www.pianomusicina.org。
- 所有參賽者必須由鋼琴導師簽名推薦。
主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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